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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006 牛逼烘烘我不晓得该说曾经 还是包括现在 哪怕是此时 我依然或者也许想用文字来表达自己什么 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种炫耀 我陶醉于它 也许只为女孩的一句"你很有才华" 我疯狂于它 可能只是贪婪求访问空间的生物 给些让我自以为是的少许安慰...
我知道很多作家,包括成名的和不入流的,他们即使到了晚年,也还在孜孜不倦的写“我”。讲述自己的故事、心情、经历。手段不外重现或美化、臊眉搭眼或牛逼烘烘。 这样做没什么不好吧,谁都有权利写作任何东西,而且任何东西只要写出来就会有它自己的价值和意义。哪怕是《我的奋斗》。 但我在昨天晚上混迹网络的时候,忽然就对这种先前我认为“没什么不好的”的行径感到无比的厌恶——我用很文艺腔的华丽顺眼的字词短语长句讲述我的故事,卖弄我的半瓶才情,天花乱坠妙语连珠……而做这一切的目的,却仅仅只是想引起一个女性聊天对手的兴趣进而激发她的欲望最终能让自己与之交媾。 我是那么乐此不疲,高频率击键打字达三小时之久。直到夜深,那女人忽然问我:对一夜情有没有兴趣? 十分钟后我就已经走在去找她的路上了。 先前的那三个小时,我真是白痴透顶,可耻到家。人家取的名字就是“给你我的一夜”,我还哼哼唧唧地装什么小男孩? 文字之色,是空。 而即便上面的这一段,我依然是在讲自己的故事。 我完蛋了。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 http://tomken3000.spaces.live.com/blog/cns!B8B05136ED8EDBE6!286.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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